• 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新甲所 114年10月2日17時許獲報在鳳山區南京路與南京路130巷口 。

    許男(42歲)駕駛自小客沿南京路慢車道(南向北) 右轉南京路130巷口時,與同向直行行駛由梁男(25歲)騎乘之重機車發生碰撞肇事。梁男手腳擦挫傷,自行就醫,無大礙,當事人酒測值均為0。

    初步肇事原因研判,為許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及未使用方向燈,詳細肇事原因仍需交大判定。

    鳳山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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