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推公共自行車7年2.7億計畫 收益分配與財務機制成議會關注焦點
    花蓮縣政府規劃推動公共自行車建置計畫,預計分7年投入約新台幣2.7億元,分階段於全縣設置約150處站點、導入約1,500輛自行車(含電輔車),盼提升交通便利性並帶動觀光發展。不過,相關預算與營運模式於議會審議時,引發對收益分配與長期財務規劃的討論。

    縣府說明,該計畫已爭取中央補助約4,050萬元,其餘由縣府分年編列預算支應,並採公開招標方式引入專業營運團隊。整體規劃將依北區、中區、南區分三階段推動,逐步建構全縣公共自行車服務網絡。

    在營運模式方面,縣府表示,考量公共自行車初期建置與營運成本較高,前期租賃收益將主要作為廠商回收成本之用,待整體投資達一定回收後,後續將依契約機制回饋縣府,以兼顧營運穩定與公共利益。

    不過,有議員吳東昇在質詢時指出,依目前規劃,前7年營運期間收益多由廠商取得,縣府初期未有明確分潤機制,關切政府已投入相當資源,未來回收期程、分潤比例及風險分擔方式仍有待進一步說明。

    議員吳東昇也建議,縣府可強化相關財務評估與契約設計,例如訂定合理回收年限、建立最低回饋或績效機制,並提高資訊透明度,以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
    此外,也有意見提出,花蓮現有機車與自行車租賃市場已具一定規模,未來公共自行車系統導入後,如何與既有產業形成互補關係,而非產生排擠效應,亦是政策推動時需審慎評估的面向。

    縣府回應,後續將持續與議會溝通,並於招標及契約規劃階段納入各界意見,力求在公共服務提升、產業發展與財政穩健之間取得平衡,讓公共自行車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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