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11-06 民眾於公園燃放鞭炮案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11月5日2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前鎮區某公園草地有民眾燃放鞭炮情事,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處,惟員警抵達時,現場已無民眾燃放鞭炮情形。為進一步確認事發地點及相關情事,員警隨即主動致電報案人查證,經報案人表示,燃放鞭炮之民眾於警方到場前已先行離去,故現場未發現施放人員。 經檢視相關畫面,民眾於公園內燃放鞭炮之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等相關規定;倘因燃放鞭炮不慎引發火災,亦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相關罪責。本分局將持續主動調查相關事證,並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以釐清事發經過及實際施放情形,如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查處,並函請主管機關依權責認定及辦理後續事宜。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使用公園等公共場所時,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切勿任意燃放鞭炮或煙火,以免影響公共安寧,甚至引發火災,危及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警方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妨害社會安寧之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並持續維護公共場所安全與秩序。 Screenshot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