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08-02 騎士不依標線指示行駛致撞 警掣單據發最高可處1,800罰鍰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115年7月27日22時許,獲報仁武區高楠公路與八德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普重機車騎士蕭男(約18歲)沿高楠公路慢車道外側右彎車道南向北直行,與沿高楠公路慢車道內側直行車道南向北行駛之騎士莊女(約23歲)於進入路口內發生擦撞。 雙方駕駛經實施酒測值均為0,雙方均擦挫傷無礙。初步研判騎士蕭男不依標線指示行駛導致肇事,本分局針對蕭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掣單據發,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