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警員陳宗豪、李柏侖日前於22日下午17時許巡邏行經鳥松區清華街與本昌巷口時,發現一部普重機車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員警遂保持安全距離喝令停車受檢。

     

    員警在查證身分過程中,敏銳察覺騎士陳男(約61歲)散發酒氣且雙腿不由自主地顫抖,經實施酒測值超標後陳男見酒駕事跡敗露,因恐懼與情緒過度緊張竟當場陷入失禁的窘境。儘管現場一度尷尬氛圍,員警仍秉持高度的專業態度與同理心,安撫陳男激動情緒,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此外,員警針對騎士陳男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酒後駕車行為分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及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掣單舉發,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91,800元罰鍰。

    仁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本分局員警持續落實取締酒駕,秉持「酒駕零容忍」執法態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應選擇代駕或善用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共同維護良善的用路環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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