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05-26 【業務員愛車驚見刮痕急求助 湖內警電眼神速釐清獲讚許】 記者 何文勝 高偉創/高雄報導 115年5月20日16時許,一名31歲劉姓業務員神情慌張至湖內派出所求助,警員林巧恬、巫順勇上前關切並展開一場電眼大作戰。 經了解,劉男當日上午從大社區的公司出發,駕車前往路竹、湖內區南奔北跑拜訪客戶。不料行經湖內區時,赫然發現愛車左後保險桿明顯車損。由於整天行程滿檔、停靠地點眾多,根本無法確定是何時、何地遭碰撞,情急之下只能向警方求助。 林員查看車況,發現左後保險桿剛脫落的新鮮車漆。隨後,警方根據劉男提供的行車路線與停靠點,馬不停蹄地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在員警細心比對下,僅花了一個多小時便傳出好消息:畫面顯示劉男的車輛在上午11時許,行經湖內區中山路與忠孝街、準備進入湖內轄區前,該處就已經存在車損。劉男此時恍然大悟,回想起可能在公司停車場就已遭擦撞。他隨即表示將返回公司調閱內部監視器釐清,以利後續民事求償。劉男離開派出所前,對警方「二話不說、立刻行動」的積極態度感動不已,再三盛讚湖內警方辦案的高效率與熱心,讓他在迷茫中迅速找到解答。 湖內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可時常檢查車身、並定期檢視行車紀錄器影像;若在道路上不慎與他車發生碰撞,無論情節輕重或有無人員受傷,皆應留在現場報警處理。如未依規定處置而自行離開,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提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