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於5月21日17時55分許接獲報案,稱在三民區九如二路與博愛一路口前發生交通事故,隨即派遣轄區十全所警網到場協助交通管制與疏導,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經了解,吳女(41歲)駕駛普重機車沿九如二路東向西行駛,疑因身體不適撞擊道路防撞桿致自摔路旁,造成渠頭部、臉部及腳部嚴重撕裂傷,無生命危險。經酒測,酒測值均為0,無酒駕情事,隨身物品與車輛內未查獲違禁物品,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後續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

    另吳女無照駕駛之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本分局一併予以製單舉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行車時務必聚精會神,專心注意,並應注意自身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身體不適等徵兆警訊,一定要儘速就醫,避免因輕忽釀成憾事。

    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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