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詹士慶/屏東 內埔報導】

    【內埔警分局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內埔所警員林彥丞,日前夜間8點左右值班時,遇一位女子跑進派出所,請求警察幫忙上網申請車禍案初判表。 經員警查知,這位年約30出頭,家住在內埔鄉和興村的陳小姐表示,他的小孩之前在萬丹鄉發生車禍,需要申請初判表,但他不熟悉網路申請方式,深怕操作錯誤,因此才跑來派出所請求警察幫忙。林員先查詢陳女車禍發生日期等相關資料,並告知在交通事故發生30日後,才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隨後再協助她上網申請,並請陳女用手機拍下案號,以利於30日後再前往領取,陳女對於員警熱心幫忙,深表感謝。內埔警分局長江世宏表示,員警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後,都會交付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一張「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在表單正面就有清楚標示「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民眾若有疑問或不諳電腦操作,請電話聯繫處理單位員警或直接到鄰近的派出所找警察幫忙。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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