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針對分局幹部涉嫌性騷擾案,經分局性騷審議委員會審議完成,該案適用性騷擾防制法,後續移由主管機關社會局辦理。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趙瑞華親自說明。

    該員身為幹部卻言行失檢,嚴重影響警譽,局即刻採取最嚴厲處置:
    第一、行政重懲,記一大過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第二、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第三、全案移送懲戒法院。

    於懲戒期間自屆退日起先行停職,無法如期退休。

    高市警局絕不護短,並嚴懲究辦。

    高市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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