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04-25 機車超載及汽機車超速 恆警呼籲勿違規以免影響行車安全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網路社團上流傳一則影片,內容為一名機車騎士載運一捆木頭於前方腳踏板上,惟木頭長度明顯過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經檢視影片,該貨物目測寬度明顯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恆春分局表示,提醒民眾裝載貨物切勿超過規定範圍,以免影響車輛操作或遮擋後方駕駛視線;另該項違規不能逕行舉發,呼籲民眾若在路上發現車輛疑似有超載情形,可立即撥打110專線報案,由警方至現場確認並舉發違規,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另199縣道是恆春半島地區之重要道路,因沿途景色優美,假日常有重型機車騎士及汽車駕駛人由此暢遊半島,該路線山路蜿蜒且路幅有限,爾來常發現有汽機車飆速行為,嚴重影響道路沿線部落住民之安寧及生命安全。 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恆春分局今(25)日規劃超速取締勤務,於199縣道約11公里處執行測速(該處速限為每小時30公里),並針對重大交通違規項目(酒駕、闖紅燈、逆向行駛及超速蛇行等)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車輛通行秩序及部落安全。 恆春分局表示,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於山區行駛更應放慢速度注意來車,並確實遵守標誌標線指示,避免因交通違規行為遭警舉發,致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圖:199縣道約11公里處執行測速(該處速限為每小時30公里)。(恆春警察分局)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