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預算審議應回歸程序正軌 花蓮縣議會:請縣府儘速完成檢討送審

    副分社長賈楚禾/花蓮報導

    針對近日外界關注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審議進度,花蓮縣議會今( )日表示,相關預算並非未審,而是依照程序委員會決議,請縣政府先行完成整體檢討後,再送交議會進行審議,一切均依正常程序進行。

    花蓮縣議會指出,程序委員會已明確決議,要求縣政府針對115年度總預算進行整體性檢討與調整,相關內容尚未完成並送交議會前,自無法進入實質審議程序,這是制度運作的基本原則,而非個別立場或呼籲即可改變。

    議會強調,預算審議必須依法、依程序進行,並非外界以任何形式呼籲,即可跳過必要的檢討與編列過程。相信曾任議員的游淑貞鄉長,對於議會審議流程與制度設計應相當了解,也期待各界能以制度為依歸,共同維護議會運作的正當性。

    議會進一步說明,為強化地方治理與基層運作,建議縣政府應審慎檢討整體預算配置,並適度提高各鄉鎮市公所之統籌分配稅款,以因應花蓮地形狹長及區域發展差異,讓資源分配更為均衡,提升基層服務效能。

    花蓮縣議會再次重申,議會從未拒絕審議預算,亦無意延宕相關進程。當前關鍵在於縣政府應儘速依據議會決議,完成預算檢討並正式送案,讓議會能依法啟動審議程序,確保縣政運作順利推動。

    議會呼籲,預算審議攸關地方發展與民眾福祉,相關討論應回歸理性與制度,不應被過度政治化。唯有各方依循程序、各司其職,才能讓花蓮穩健前進,回應鄉親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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