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於3月9日16時10分獲報,在三民區建國一路與凱歌路口有糾紛情事,遂立即派遣轄區長明所警網前往處置。

    經瞭解,朱男(40歲)疑因精神狀況不佳,毀損現場多部停放於路旁之車輛、停車場之充電樁,並丟擲物品於道路中央,造成往來人車通行安全之虞,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於陸路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


    員警到場後,因朱男有自傷之虞,立即將其予以管束後強制送醫,全案後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遇事應理性面對、妥善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違法脫序行為,以免造成無法彌補之後果。

    警方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違法行為,必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三民第一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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