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2月27日3時34分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

    經瞭解係張姓男子(26歲)駕駛汽車,沿中山二路南向北行駛,於上述時間在中山二路與苓雅二路口,自撞路邊停車場致肇事,本案張男未受傷,無需送醫。張男酒測值超標。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張男酒後駕車,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本案張男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開單舉發,及同條第9項,吊扣該車牌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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