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派出所於2月22日11時21分許獲報,上述地點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並疏導交通,以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經了解,本案係陳男(年約45歲)駕駛自小貨車沿成功二路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正勤路口時,因號誌由綠燈轉為黃燈而減速停等,後方同向行駛之郭男(年約35歲)駕駛自小貨車,車上搭載邵男(年約18歲),不慎自後方追撞。

     

    本案造成陳男、郭男及邵男身體多處擦挫傷,經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雙方駕駛經酒測均無酒精反應。初步調查,疑係郭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肇致事故發生;惟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交通安全及自身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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