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02-04 別把等待變成風險 屏警提醒:台88線輕微事故「拍照留證、下匝道」更安全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台88線快速道路車速快、車流密集,交通事故若處置不當,往往讓「小擦撞」變成「大危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114年2月台88線曾發生自小客車追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為避免憾事重演,警方近期強化宣導「拍照留證、迅速移車」的安全觀念。 警察局統計,台88線於114年11月至12月間共發生16件A3類(單純車損)事故。其中6件當事人依員警建議,先以手機完成拍照、錄影留存證據後,儘速將車輛移出車道並下匝道至安全處所等候;但仍有10件選擇停留在快速道路車道上等待警方到場。警方提醒,事故車輛長時間停留於車道,極易引發追撞、擦撞等二次事故,風險可能升高並演變為更嚴重的人員受傷事故,對當事人及後方來車都極具危險性。 警察局強調,若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仍可行駛,請務必依原則處理:拍照或錄影可完整保留現場證據,不影響後續肇因研判與保險理賠;反之,若可行駛卻未儘速移置致妨礙交通,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9條,A3類事故警方亦會提醒當事人先完成位置與痕跡留存,再移置至不妨礙交通之安全處所,必要時警方也會協助。 警察局也提供「車禍現場拍照、錄影五原則」: (一)全程注意安全:先確保自身與同行者安全。 (二)放置警告標誌:於適當距離設置警示。 (三)拍攝全景:以標線為基準,含周邊設施作定位。 (四)拍攝細節:碰撞點、車損與散落物清楚入鏡。 (五)儘速移車:立即移至路肩或下匝道等安全處所。 警察局長甘炎民提醒,事故現場停留越久,風險就越高;請把「先安全、再處理」放在第一順位。手機的一次快門,能替自己與他人守住更多平安,遇到輕微A3事故,先拍照留證、再迅速移車到安全處所,讓每一次返家都少一分驚險、多一分安心。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