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6-01-17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苓雅分局1月11日13時31分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經瞭解係黃姓男子(29歲)騎乘機車、陳姓男子(52歲)駕駛自小客車,雙方同沿輔仁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輔仁路,雙方發生碰撞致肇事。黃男腳部輕微擦挫傷未送醫、陳男未受傷,本案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黃男未保持安全距離致追撞前車,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圖:員警查處車禍現場。(苓雅警察分局) 〈〉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