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分社長賈楚禾/花蓮報導

    1. 【張峻議長回應說明】

    一、程序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並無任何違法或擴權情事,依《地方制度法》及議事規則,程序委員會本就負有議案排程與程序把關責任。
    在 0403 地震、後續風災及光復、鳳林、萬榮等地重大災損發生後,要求縣府就 115 年度總預算是否充分反映災後重建需求與地方財政結構問題 提出說明與調整,是議會應盡的監督責任,而非所謂「卡關」。

    二、中央補助不能取代縣政責任,更不能成為拒絕檢討預算的理由中央災後專案補助,屬於特定用途、分年執行之經費,並非縣府年度總預算。
    縣政府本就應將災後重建、基礎建設、社福與鄉鎮市財源結構,系統性納入年度預算整體規劃,而不是以「已有中央補助」作為不編列、不調整、不說明的藉口。

    三、真正傷害民主的,不是要求說清楚,而是拒絕讓問題被看見,議會監督不是橡皮圖章。
    在重大災後、財政結構明顯失衡的情況下,倉促通過一份未經充分檢討的總預算,才是真正對縣民不負責任。

    四、議會立場始終一致:補齊、說明、再審議
    我們從未否定審查,也未阻止討論。
    我們要求的只有一件事——
    讓預算「對得起現實」,
    讓重建「看得到未來」,
    讓議會監督「有實質意義」張峻議長強調,
    監督不是政治操作,為民把關也不該被抹黑。
    花蓮需要的不是對立,而是誠實面對問題、負責任地把事情做好。

    針對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今日之聲明,張峻議長嚴正說明如下:〉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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