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何文勝/高雄報導

    岡山分局於今(15)日凌晨2時23分許接獲報案,指稱橋頭區通燕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場了解,係一輛自小客車行駛通燕路往西方向時,行經事故地點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偏左行駛撞擊路旁電桿。

    經調閱監視器畫面顯示,事故發生後,一名女子自行脫困下車,隨即徒步沿通燕路往橋頭方向離開現場,相關傷勢情形尚待釐清,現場亦未能即時實施酒精濃度檢測。

    經查,該名女駕駛於事故發生後未留於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置,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如有逃逸情形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駕駛事發後離開現場之去向,並已聯繫到黃姓車主,經表示該車輛當時係由其母親(蔡姓)駕駛,惟目前尚未聯繫上該名駕駛;警方將依法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並追查是否涉及不法,另詳細事故肇因將交由交通大隊分析鑑定。

    岡山分局呼籲,民眾行車務必注意車前狀況,如發生事故應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處理,以免觸法。

    岡山分局/提供

    橋頭通燕路自小客車自撞電桿 警方追查肇事駕駛〉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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