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鳳山分局忠孝所昨(13)日獲報在鳳山區澄清路、自由路口,廖男(27歲)駕駛自小客車沿自由路(東向西)行駛欲右轉澄清路時,與同向楊男(45歲)騎乘之普重機車發生擦撞,僅楊男手腳擦挫傷,兩人皆未送醫,另現場處理員警向兩人妥適說明經雙方互相確認同意後未實施酒測。

    初步肇事原因研判,為廖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楊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原因仍需交大判定。

    有關本案未實施酒測,係依據警署交字第10900763042號函文說明三「⋯處理交通事故⋯,經觀測明顯無飲酒情形,妥適與雙方當事人說明並請其確認後,於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勸認後,免於對其實施酒測。」,爰本案未施予酒測。

    鳳山分局呼籲,駕車行經路口時,應注意周遭來車並減速慢行,以維護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圖:發生車禍現場。(鳳山警察分局)

    鳳山區澄清路、自由路口自小客雲重機車擦撞騎士輕傷〉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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