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5-12-27 民眾人行道上從事打羽球違規,三民一分局調查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三民一分局並未接獲人行道上從事打羽球行為相案紀錄。經檢視影片,民眾於人行道上從事打羽球行為,導致行人通行受阻,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在道路上有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分局將循線通知違規人到案說明,釐清後予以開單告發,另同時宣導正確用路觀念,以維護交通安全。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人行道係供行人安全通行用,民眾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勿於人行道上打球、奔跑追逐或從事其他影響通行之行為,以免妨礙行人、造成意外,共同維護行人安全與通行順暢。 圖:哈爾濱所副所長吳儒宗說明。(三民一警分局) 〈民眾人行道上從事打羽球違規,三民一分局調查〉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