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 崛起新傳媒 2025-12-01 高市三民區大豐二路交通違規案三民二分調查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前(29)日迄今,在「三民區大豐二路上交通違規案」,三民二分局未接獲相關報案資料,惟影像中車輛不依規定裝置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及第2項後段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800元罰鍰並沒入相關器物,分局將依相關事證進行舉發。 分局呼籲,請汽、機車駕駛人切勿擅自改裝車輛發聲設備或製造噪音,以維護社區安寧及行車秩序,共同打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環境。 圖:覺民所 副所長曾朝元說明。(三民二警分局) 〈高市三民區大豐二路交通違規案三民二分調查〉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崛起新傳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