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接獲有關民眾貼文疑似在某賣場內拍攝不雅照片,前鎮分局於11月26日獲報後,立即擴大調閱相關影像畫面,掌握涉案人身分。

    並於11月27日查緝涉案人江女及陳男到案說明,釐清事發經過後,全案依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前鎮分局強調,對於任何違法或脫序行為,警方絕對會積極查緝不法、絕不寬貸。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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