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民眾在網絡社群反映大客車跨越雙黃線1案 ,經鳳山分局檢視影片內容,該大客車跨越雙黃線情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1項第2款“汽車駕駛人超車時,在設有禁止超車標線處所超車”,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駕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危害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亦會持續取締是類違規,保障民眾一個通行無虞的生活環境。
    圖:大客車跨越雙黃線。(鳳山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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