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於11月10日21時30分許獲報前鎮區鄭和南路發生火警,立即派員前往交管處理。

    警方於現場見鄭姓男子(年約19歲)形跡可疑便主動上前調查,鄭男坦承因與女友於電話中口角爭執,遂用打火機點燃衣櫃內之衣服,導致火警發生,全案調查後依《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罪將鄭男逮捕,後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嚴正呼籲,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警方絕不容忍!前鎮分局將持續查緝任何犯罪者,以實際行動展現打擊不法、維護大眾安全的決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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